閻羅王判案(一)

English: King Yama Adjudicates a Case (Part 1)

小于說,他的副元神,曾經和宇恩的過去生在陰間當過同事。

宇恩感到不可思議!陰間不是一個很可怕的地方嗎?

小于說,陰間類似於陽世的環境,不是一片黑乎乎的空間,一樣有白晝和黑夜,差別在於,陰間的白天,天空有些灰濛濛的。

而陰間的人們,沒有喜怒哀樂的表情,不吃東西也不喝水,住在符合當時那個年代的房子,等候投胎轉世。

剛死亡的人們,會在陰間使者帶領下,來到閻王殿等候審判,他們穿著的,是死亡那一瞬間所穿的衣服,而不是白色袍服。

亡者們並不會互相交談,因為他們的記憶與智慧都被抽走了。

候審亡者的記憶與智慧,被化做一個個的卷軸,供文判官整理重點,資料之多,內容龐雜,使得文判官幾乎沒時間休息。

文判官會以那個年代的書寫工具(例如毛筆),把初步判決的資料騰寫到另一個卷軸,並且適時附上法規資料,如此一來,閻王爺才能快速且正確的斷案。

這天,㝠間來了一位混身濕透了的瘦弱少婦,穿著白色單衣,臉色鐵青的跪在審判堂前。

閻王爺翻開卷軸,原來少婦與外男私通,罪不可赦,遭夫家族老們動用私刑,塞進竹編的豬籠後,沉塘溺斃。

那少婦的小腹隆起,應是懷孕了,胎兒無辜受累,少婦罪加一等,罪行已經非常明確。

況且古代的大家族,在動用私刑前,案件都會一查再查,確保人證物證齊全,還必須得到少婦娘家家族的同意,才會將其沉塘,不能隨意殺害他人。

閻王爺陷入沉思,他差人將女子送至㝠間的一個暫居住,而不是押入大牢,文判官不解,像這樣罪孽深重的人,不把她打入地獄受刑,怎麼還給她安排住所,派人看著呢?

厚厚一疊的初判案件,卷軸翻得快要爛了,閻王爺仍堅持不判案。

祂喚來文判官,要求把少婦所有資料一點不漏的全部都呈上來,文判官這時才敢發話,恭敬的詢問祂的上司,本案證據確鑿,為何大人遲遲不能斷案?

閻王爺搖了搖頭,有夫之婦不貞被浸豬籠,在當年也算不上什麼稀罕之事,但那少婦面色鐵青,神情幽怨且毫無愧意,本案定有蹊蹺,必須審慎處置。

文判官當下心裡感到不快,祂的初判結果受到上司的質疑,這代表著自己不受閻王大人的信任,但祂嘴上不說,只是怏怏不樂的將收集到的資料呈交給閻王爺。

閻王眉頭深鎖,如山高的卷軸翻了好久,仍是沒有頭緒,為了追根究底,祂找來黑白無常,了解祂們到人間帶走少婦的過程。

黑白無常說的話,也很符合㝠間的規定,當一個人將要死亡之前,祂們會提前一日來到那人身邊,做詳盡的紀錄,等到確定那人斷氣後,再把人領回陰間。

一切看起來非常合理,黑白無常的紀錄寫著:犯婦馮氏私通外男案,經查人證物證俱在,於夫家蕭氏家族族老三回合審判後,雖犯婦不認,但證據確鑿,確定犯有私通罪,擇日沉塘,並已取得在母族馮氏一族的同意。

閻王爺率領屬下,來到少婦馮氏在㝠間的暫居處,這個舉動,文判官再度不解,大人可以直接在公堂上宣她過來啊!為何還紆尊降貴的來找她呢?

將屬下留在門外聽候指示,閻王爺進入馮氏的房子裡頭,刻意不關大門以避嫌,畢竟雖在㝠間,男女仍然有別。

馮氏神色哀怨,低頭不語,閻王爺也不知道跟她說了什麼,大門雖然敞開,但兩人的聲音並沒有傳出來,站在門外的文判官,再次感到自己不受上司的信任——

一般都是閻王大人走到哪裡,文判官就跟到哪裡,緊緊跟著並隨時提筆紀錄過程,哪裡像現在這樣被留在外頭。

文判官可算是㝠間的大官,官職等及地位僅次於閻羅王,可說是閻王爺繼任的第一人選,是㝠間人人敬畏的官階,結果現在,居然在民宅吹冷風顧門口,這叫祂如何自處?

僅管內心上下活動,憤憤不平,文判官仍與其他屬下們站在門口等候。

路人們看見了,有些人從祂的官服認出身份來而低頭走過,有些不明事理的人們,在不遠處竊竊私語、品頭論足,讓官員們不知如何是好,武將們見狀,趕緊上前驅趕。

大約過了半個時辰,閻王爺從房子裡走出來,少婦馮氏跟隨出來恭送祂,臉色已由鐵青轉為蒼白,簡單道別後,官員們再度跟隨祂們的上司,一行人浩浩蕩蕩的返回閻王殿。

「文判官,祢到人間去,了解一下馮氏夫家蕭府的現況。」閻王爺將少婦案件的卷軸闔上,文判官這下子坐不住了!

一般而言,協助閻羅王體查民情,確認有無冤假錯案的工作,都是地府監察司派員上陽世執行調查,這並不是文判官的職責所在,豈料,閻王大人竟把這樣的工作交給自己辦理!

文判官陷入自我批判,自己是不是哪裡做錯事,才會被閻王大人降調?祂感到不解與挫敗,雖然心中難受,祂仍然接下旨意,拿著通關令牌上陽世去了。

到了蕭府,入目之處盡是張燈結彩,看起來正在辦喜事,可是,這不應該呀!

馮氏嫁做蕭家婦,古有云:生是夫家人,死是夫家鬼,儘管是被私刑處死,按理來說,蕭府應要為馮氏舉辦葬禮,怎麼會是舉辦婚禮呢?

文判官在地方政府官,也就是城隍爺的陪伴下,化身為一名貴公子,跨進蕭府的門,將㝠紙化為黃金充做賀儀,蕭老爺笑彎了眼,趕緊給貴客帶位到緊鄰著主桌的上好位置。

今兒個是蕭府二少爺結婚的喜慶日子,文判官卻見喜上眉梢的蕭老爺,兩眉之間有一團黑氣,這不應該呀!一般新婚人家的長輩,氣色都是紅潤光彩,眉間印堂是飽滿而發亮的,不至於發烏發黑。

文判官不動聲色的繼續觀察,馮婦案的案件原委他是最熟稔於心的,她的丈夫蕭逸郎是這起事件的受害者,這會兒,肯定是躲在房裡思念亡妻吧!

文判官低聲向鄰座的一位長輩,打聽著蕭家的事,長輩搖頭嘆息,「這口喪良心的喜慶飯,老夫我本是不想來吃的!」

原來,這位長輩是蕭府的一位族老,馮氏被動用私刑,他持反對立場,若馮氏有過,應送至衙門交由公堂審案,而不是動用私刑。

在古代,對於有夫之婦私通外男之事,的確可以在家族族老們的蒐證,並通過嚴謹的審判後,對犯人動用私刑,這樣的事情之所以被當時的社會所容許,是為了保護犯罪婦女的名節,不會因為上公堂被審判而抛頭露面,被陌生人指指點點。

但這位長輩認為,家族族老在審理過程中,沒有地方官員的公正與縝密,容易為了私心或利益,做出不公正的判決,或是為了草草收場而偽造證據,輕易的殺害無辜。

最令文判官感到不可思議的,是蕭府婚宴的男主角,蕭家二公子蕭逸郎,竟然是馮氏的丈夫!

下接《閰羅王判案(二)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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