閰羅王判案(二)

King Yama Adjudicates a Case (Part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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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日後,文判官回到地府,將自己蒐集來的資料稟報給閻王大人知悉,原來,蕭逸郎與馮氏係雙方家長指腹為婚,但長大成人之後,蕭逸郎因為心有他屬,不願履行婚約。

但在講究仁義道德的古代,不履行婚約是件大事,馮家人是可以憑藉婚書,告到衙門去要求蕭府完婚的!

如此一來,蕭氏一族將顏面盡失且受人嘲笑!

蕭府長輩們從長計議,先迎娶馮氏進門,再設計陷害她與外男私通,買通族老和證人,人證物證俱全,馮氏一族無話可說,只能同意蕭府動用私刑。

蕭老爺是個謹慎的人,所有的事都安排得滴水不漏。

先以毒煙迷暈馮氏,待她醒來,已在其表兄的床上,完美營造出馮氏婚前迷戀表兄,致使婚後不貞的實情。

文判官沒有辦法穿越時空,因為每個時空都有大神們把關,任何生命都不可輕易穿越,因此,文判官不能穿越回過去,觀看整起事件的始末。

祂只能不斷的旁敲側擊,靠著推理能力,佐以相關人士的證詞,和在婚禮上新郎醉酒後的狂妄言論,拼湊出事情的真相。

文判官跟了蕭二少幾天,採集到重要證詞,還發現新娘已有身孕,顯然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已有私通情形。

閻王爺聽完之後,深深地望著文判官,「這些日子你辛苦了,整理大量資料,站在房門外吹冷風,還上到陽世間調查案情,加重許多工作量,你知道,為什麼我要如此安排嗎?」

文判官搖頭稱不知,心裡有些苦澀,原來他的這些苦差事,大人全都知道呀!

「馮婦的神色,與一般犯私通罪的婦人差異極大,犯下私通罪的婦人,到了閻王殿接受審判時,大多是面有愧色,但她並沒有。」

閻羅王說,祂認定馮氏不是罪犯,而非罪犯不可押入大牢,因此祂才會命人張羅一個住處給她暫居。

因為馮婦不是罪犯,閻羅王不能在公堂上宣她過來解釋案情,只能到馮氏的家裡去探訪。

不讓文判官進門聆聽對話,是閻羅王尊重馮氏的行為,因為文判官一進門,祂職責所在,必須得抄錄對話,這樣會造成馮氏的心理壓力。

「啟稟大人,那日您將記憶與智慧暫時還給馮氏,並且登門拜訪,請問您們在對話時,可有發現什麼證據,證明她是冤死的?」

閻羅王捋了捋鬍鬚,「單憑馮氏的言詞,不能作為證詞,但仍有參考價值。」

馮氏告訴閻王爺,她只知道那日一覺醒來,不知為何居然身在表兄家,旁邊還躺著睡著了的表兄!

她非常震驚與害怕,趕緊穿好衣服要回家,沒想到,丈夫和夫家的人竟然出現在門口,憤怒的指控衣衫不整的她,與表兄私通!

接著,她便被送往族老那兒接受審判,儘管她極力否認,但人證物證齊全,就連表兄也出面,指責她不守婦道、破壞他的家庭!

娘家那邊也派人過來,責備她給馮府蒙羞,已嫁作人婦還與表兄暗通款曲,這種對夫家不忠貞的女兒,不要也罷!

經過夫家族老三回合的審查與審判,證據確鑿。幾日後,馮氏被眾人塞入竹編的豬籠,沉塘溺斃。

「啊!微臣明白了,這是個共犯結構!蕭府與馮府聯手陷害馮氏,買通人證、製造偽證,強行給她冠上不貞的罪名,再將其殺害,目的是為了讓新婦進門!」

閻王爺搖搖頭,「事情沒那麼簡單。」

如果蕭二少意有所屬,按理可通過妻子、父母和族老同意後,將那名女子娶進門,就算妻子不同意,也不能阻止,因為夫妻婚後三年無子,丈夫為了延續後嗣,是可以納妾的。

文判官陷入沉思,將所有信息復盤釐清,他猛然抬頭,脫口而出:「嫁妝!蕭府想私吞馮氏的嫁妝!」

閻王爺微笑地看著他,「說來聽聽。」

據文判官上陽世考察的結果,馮氏早逝的母親楊氏,是當地旺族的女兒,在病榻前立好遺囑,欲將所有產業做為唯一女兒馮氏的嫁妝,這遺囑在楊府及馮府雙方認同及蓋章之下,有了法律效力。

這張遺囑,讓馮老爺一毛錢都得不著,但當時他愛妻心切,認同了遺囑。

可是,隨著時間一長,馮老爺既娶妻又納妾,兒女成群,心中早已忘記對楊氏的諾言,甚至虧待了長女馮氏。

當長女依據母親的遺囑,帶著大量家產嫁到蕭府時,馮老爺坐不住了,同時,蕭老爺也坐不住。

當時的法律有規定,已婚婦人的嫁妝,夫家沒有處置權,因為嫁妝是妻子的底氣,只傳女不傳子,若日後與丈夫和離,這些嫁妝都是妻子賴以生存的傍身之物。

這事兒也傳入文判官的耳裡,但當時祂覺得不太可能,蕭府與馮府都是大戶人家,平時盡做善事,造橋鋪路,怎會覬覦女兒和媳婦的嫁妝呢?

「愈覺得不可能的事,愈要特別留意。」閻王爺和藹地說,祂坐在這個位置幾百年都過去了,什麼事兒沒見過呢?

但閻王爺不想直接給文判官答案,這不是在刁難祂,而是在訓練祂的觀察力和判斷力,順便磨磨祂的心性——

畢竟祂才剛上任不久,還有好多斷案技巧和方法要學,這些閻王爺都不會藏私的。

這天晚上,閻羅王批准馮氏,託夢給管轄當地的縣令,要求審理此案,否則她不會放過任何殺死她的壞人,包括這位縣令,而她深重的冤情,也會致使當地出現天災。

經過縣令的審理,抽絲剝繭的蒐證之下,總算是找出案件的癥結:蕭老爺先前為長子買官散盡銀兩,而馮老爺做生意被騙,嚴重虧損,雙方都亟需馮氏大量嫁妝來填補錢坑。

馮氏若活著,蕭馮二老必不能取得嫁妝,因為有其亡母的遺囑和法律規定,除非馮氏心甘情願地雙手奉上,但他們試過,得到的只是皮毛,壓根兒就補不滿庫房。

蕭馮二老於是憋出這個壞招,聯合表兄一家,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害死馮氏,謀奪她的嫁妝,分贓後收歸三家的庫房。

馮氏冤屈得報,決定帶著腹中的胎兒投胎轉世去,蕭馮二老和表兄罪證確鑿,押入大牢秋後問斬。

孟婆在地府是一個官職,不分男女老少,只要其心性符合標準,或生前做過大好事,便可勝任。

而這一任的孟婆,是一個男孩子,身高搆不到熬孟婆湯的大釜,還得蹬梯子才爬得上去。

孟婆男孩問馮氏,如果可以保留一段記憶,妳會怎麼選擇呢?

馮氏苦笑一聲,「人間俗事,沒有值得民女可留念的。」

「對了,您看起來不過七、八歲,年紀這麼小,怎麼會讓你做這麼繁重的工作呢?」

孟婆男孩笑著挺起胸膛,「妳別看我年紀小,我前世可是個道家的修行人,現在才有資格掌孟婆湯的大杓!」祂邊說邊遞給她一碗孟婆湯。

「修行之人呀⋯⋯」馮氏喃喃唸著,「那麼,我若能投胎為人,希望來世也能修行,提升提升靈魂的高度。」

馮氏挺著孕肚,仰頭一口氣將湯汁飲盡,然後一臉茫然的前去投胎。

故事裡的文判官,是小于的一位副元神,在閻羅王的教導之下,幫助了無數亡者。

而那一世的宇恩,就是那個掌著孟婆湯大杓的小男孩。

 

立刻三退:退出中共黨團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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